全国客户咨询热线

028-82693685

成都市青白江区洪安石油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洪安加油站项目竣工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洪安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洪安石油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洪安加油站项目

地点:青白江区福洪镇进步村11组

建设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洪安石油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

建设内容:2017年12月6日青白江区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川投资备[2017-510113-52-03-204595]JXQB-0074号文件对本项目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江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完成了“洪安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青白江生态环境局于2018年4月3日以青环保发[2018]60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给予批复。

公示时间:20019年9月3日至2019年10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18200353605

邮箱:326188003@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下载:

洪安加油站监测报告表.pdf